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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我不再是個粗暴的人

我不再是個粗暴的人
  • 出生年份:1973年

  • 出生地:烏干達

  • 以前的我:一個暴力放蕩的酒鬼

我的背景

 我在烏干達的貢巴出生。這裡的人大部分都很窮,我住的城鎮沒有電,晚上都要用手提的油燈來照明。

 我的父母都是農民,他們是從盧旺達(盧安達)搬到這裡來的。他們種植咖啡豆和香蕉,並且用香蕉製作瓦拉吉蒸餾酒(Waragi),這種酒很受歡迎。我的父母也養了很多雞、豬、牛和山羊。我的文化和成長背景讓我覺得,女人一定要服從自己的丈夫,也不該表達自己的意見。

 23歲的時候,我搬到盧旺達。在那裡,我常常跟朋友一起去舞廳。因為我太常去了,一個舞廳的經理還給了我一張卡,讓我可以免費入場。我也喜歡看那些打打殺殺的電影。這樣的生活和娛樂讓我成為一個暴力、放蕩,又特別愛喝酒的人。

 在2000年,我開始跟一個年輕的女人同居,她叫斯科拉斯蒂克·卡巴格維拉。我們後來有了三個孩子。我要求斯科拉斯蒂克每次見到我,或是想提出什麼請求,都應該跪在我的面前,我從小認為女人就是該這樣。我還告訴她,家裡的東西都是屬於我一個人的,我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我經常在夜裡出門,差不多到凌晨三點才醉醺醺地回家。回家的時候,如果斯科拉斯蒂克太晚來開門,讓我等太久,我就會打她。

 我那時在一個保安公司裡當主管,收入很不錯。斯科拉斯蒂克是五旬節派教會的信徒,她曾勸我加入她的教會,希望這樣能讓我有所改變,但我沒有興趣。我還愛上了另外一個女人,跟她發展感情。因為我的性格和這些行為,斯科拉斯蒂克一氣之下帶著三個孩子,搬回去跟她的父母住了。

 一個年長的朋友跟我聊了一下我的生活。他鼓勵我跟斯科拉斯蒂克重修舊好。他說我那幾個可愛的孩子不應該跟他們的爸爸分開。所以在2005年,我不再酗酒也離開那個女人,回到斯科拉斯蒂克的身邊。一年後,我們結婚了,但我還是對妻子拳腳相向。

聖經怎樣改變了我

 2008年,一個叫若埃爾的耶和華見證人來拜訪我。有幾個月的時間,他和另一個見證人博納旺蒂爾經常來找我聊聖經。我問了好多問題,特別是關於聖經的啟示錄,其實我想要證明耶和華見證人是錯的。有一次,我問他們啟示錄7:9提到的「大群人」為什麼是生活在地上的,因為經文明明說「他們站在[上帝的]寶座和綿羊羔[耶穌基督]面前」。若埃爾耐心地回答我問題,他給我看以賽亞書66:1,經文說地是上帝的腳凳。因此,大群人站在地上就相當於站在上帝的寶座前。我也讀了詩篇37:29,經文說正義的人會永遠在地上生活。

 最後,我終於同意跟博納旺蒂爾學習聖經,我的妻子也跟我們一起學習。學習聖經給了我改變自己的動力。我學到怎麼尊重妻子,我不再要求她每次見到我和提出請求的時候要跪在我面前,也不再覺得家裡的東西都是我一個人的。另外,我也不再看那些暴力的電影了。作出這些改變並不容易,需要極大的自制和謙卑。

聖經讓我成了一個好丈夫

 我幾年前把大兒子克里斯蒂安送去給在烏干達的親戚照顧,但當我讀到申命記6:4-7的經文時,我看出上帝希望父母負起責任,照顧自己的孩子,教導他們按聖經的原則生活。我們把兒子接回來的時候,我們都非常高興!

我的福分

 我學到耶和華是個仁慈的上帝,我確信他已經寬恕我過去的行為和態度。我很高興能和妻子一起學習聖經,我們都獻身給耶和華,在2010年12月4日一起受浸。現在,我們彼此信賴,並在生活中實踐聖經的原則,得到很多快樂。我一下班就直接回家,這讓我妻子非常高興。我很尊重妻子,也下定決心滴酒不沾,還改掉凶暴的性格,這都讓我的妻子感到非常欣慰。2015年,我被任命為長老,在會眾裡為弟兄姐妹服務。五個孩子當中也有三個已經受浸。

 回想我開始跟見證人學習聖經的時候,我沒有盲目地相信他們所說的,而是問了很多問題。但他們用聖經一一回答我,這讓我印象深刻。我和妻子漸漸明白,一個崇拜上帝的人,必須要符合上帝所定下的崇高標準,不能有絲毫妥協。我很感激耶和華在茫茫人海裡把我找出來,讓我加入他的大家庭。想想我的例子,我確信,在耶和華的幫助之下,人只要有心,就能作出改變,讓耶和華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