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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觀點

婚前性行為

婚前性行為

婚前性行為是不對的嗎?

「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禁戒淫亂。」——帖撒羅尼迦前書4:3

人們怎麼說

有些地方的人認為,未婚的成年男女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發生性關係。在另一些地方,人們甚至認為未成年人在結婚前也可以有某些形式的性接觸。

聖經怎麼說

聖經用「淫亂」一詞來形容沒有婚姻關係的人之間的性行為。上帝要求崇拜他的人「禁戒淫亂」。(帖撒羅尼迦前書4:3)聖經指出,淫亂跟醉酒、偷竊、通靈、通姦、殺人、拜偶像一樣,是很嚴重的罪。(哥林多前書6:9,10;啟示錄21:8

為什麼值得留意

一個原因是,聖經說上帝必定審判淫亂的人。(希伯來書13:4)不過,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們服從耶和華上帝在性道德方面所定的標準,能證明我們愛他。(約翰一書5:3)耶和華會賜福給遵從他誡命的人。(以賽亞書48:18

人在結婚前不可以有任何形式的性接觸嗎?

「淫亂和各種不潔的事,或是貪心的事,在你們當中連提也不該提」。——以弗所書5:3

人們怎麼說

很多人認為,只要不發生實際的性關係,人是可以在結婚前有性接觸的。

聖經怎麼說

聖經在談及跟性有關的不當行為時,除了提到淫亂,也提到「不潔」和「無恥的事」。(哥林多後書12:21)很明顯,除了實際的性關係,還有其他形式的性接觸是人不該在結婚前有的,否則會得罪上帝。

總的來說,聖經的觀點是,只有結了婚的男女才可以有性接觸。因此,即使一對情侶決定不在結婚前發生性關係,但他們卻有其他形式的性接觸,其實就等於貪圖一些還不屬於他們的東西。聖經譴責一切形式的貪心,包括「貪戀肉慾的事」。(以弗所書5:3-5;帖撒羅尼迦前書4:5

怎樣才能在道德上保持潔淨?

「你們要遠避淫亂。」——哥林多前書6:18

為什麼值得留意

聖經說,人有婚前性行為,就會破壞自己跟上帝的友誼。(歌羅西書3:5,6

聖經怎麼說

聖經勸勉人要「遠避淫亂」。(哥林多前書6:18)意思就是,人要盡可能遠離會引誘他們做不道德的事的人或場合。(箴言22:3)例如,我們必須避開那些蔑視上帝就性所定的標準的人,不跟他們密切來往。聖經警告說:「跟智慧人同行,就有智慧;同愚昧人來往,難免吃虧。」(箴言13:20)這樣,我們才能在道德上保持潔淨。

人經常吸收不良資訊,常常想著不道德的事,就很容易有不當的性行為。(羅馬書8:5,6)因此,任何含有猥褻內容或鼓吹上帝不悅的性行為的音樂、影片、書刊、雜誌,我們都應該避免接觸。(詩篇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