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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憲法法院

2021年6月9日
哥倫比亞

哥倫比亞憲法法院維護未成年人的宗教自由

哥倫比亞憲法法院維護未成年人的宗教自由

2021年4月7日,哥倫比亞憲法法院判一名未成年耶和華見證人有權要求醫院給她無輸血治療。法院這項判決顯示,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有權為自己的醫療做決定。憲法法院認定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簽署的《預立醫療指示》具有法律效用。法院也判定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並沒有失職。

丹妮拉·凱賽多和她的父母

2020年5月27日,丹妮拉·凱賽多姊妹被診斷出患有急性白血病,她當時只有16歲。醫生除了建議化療外,也想要給她輸血。丹妮拉雖然身體虛弱,但卻禮貌並堅定地告訴醫生,她的良心不允許她輸血,因為這違反聖經的誡命。(使徒行傳15:29

2020年6月24日,哥倫比亞的一個政府機構(ICBF)介入其中,支持院方為丹妮拉輸血。另外,該機構也要求對丹妮拉進行心理評估。心理評估的結果顯示,丹妮拉的心智和情緒都沒有問題,可以為自己決定要接受甚麽療法。結果也顯示,丹妮拉拒絶輸血不是因為别人施壓,而是出於信仰自己做的決定。

丹妮拉雖然是未成年人,但地方法院維護她不輸血的權利。上訴法院卻判定,如果丹妮拉的醫生認為有必要輸血,那麽院方就可以這麽做。丹妮拉為了維護自己的醫療選擇權,在父母的支持下,決定向憲法法院上訴。

最後,憲法法院維護丹妮拉的信仰自由,認定她有權保護自己和上帝的關係,並按照上帝的話去做。另外,法院也説,要是院方强迫丹妮拉輸血,就是破壞她跟上帝的關係,等同於侵犯她的人權。法院也判定丹妮拉有權要求無輸血醫療。

法院這項重大決定顯示,心智成熟的未成年耶和華見證人有醫療自主權,他們有權根據信仰選擇醫療方法,而醫護人員必須尊重他們的決定。負責這個案件的一名律師説:「憲法法院的判決顯示,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也有生命自主權,而這種權利與他們身為人的尊嚴息息相關。因此,如果想要一個未成年人活得有尊嚴,醫生和法官就算不贊同他的信仰,也必須尊重這個人的宗教信念。」

憲法法院作出判決後,丹妮拉説:「讓我最開心的是,耶和華的名得到了讚美!這件事讓我學到,耶和華可以將任何考驗變成證明我們愛他的機會。」

丹妮拉目前在接受優質的治療,身體狀況也很穩定。她將在2021年8月參加先驅訓練班。我們相信,耶和華看到年輕人通過好行為為他帶來讚美,一定非常高興。(詩篇14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