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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慧民弟兄和妻子霞彬,攝於光州地方法院外

2022年12月7日
韓國

有關韓國替代役的一宗案件

有關韓國替代役的一宗案件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在2022年12月8日開庭審理金慧民弟兄的案件。韓國目前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提供的替代役,仍帶有懲罰性質。金弟兄是第一個不願接受這種不公平替代役的人,因此他可能被判有罪並面臨最高36個月的有期徒刑。

韓國的替代役役期長達36個月,時間是兵役的兩倍,很少有國家的替代役像韓國的那麽長。在這3年期間,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需要留在位於監獄的宿舍裏,不得任意外出,遭到嚴格管控,彷彿被軟禁一樣。因此有些國際專家將韓國的替代役安排稱為「變相懲罰」,而非真正的替代役。 a

2018年6月28日,韓國憲法法院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受到憲法保障,並告誡制訂替代役的相關部門:「替代役如果役期過長或條件太過嚴苛,導致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望而卻步,就違背了其設立的目的,也會淪為另一種形態的懲罰工具,還是侵犯了這些人的基本人權。」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1998年的決議中,為替代役制定了一套國際標準。實施徵兵制的國家必須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提供「與公共福利相關、非懲罰性質的替代役」。

金慧民先前因依良心拒服兵役遭到刑事起訴,但在2020年9月,韓國大法院判他無罪。幾週後,他申請服替代役,但他需要等到2022年2月7日才能開始服役。在具體了解現行的替代役制度後,金弟兄恭敬地表達自己無法接受這樣帶懲罰性質的安排。

如果法院判金慧民弟兄勝訴,這可能會推動韓國政府修訂替代役制度,以符合國際標準。這樣的改變不僅能造福社會,也對韓國的弟兄和他們的家人有利。在等候判決期間,我們會為韓國的弟兄和他們的家人禱告,相信他們會繼續信賴耶和華,「懷着耐心和喜樂,事事忍耐」。(歌羅西書1:11

a 想了解更多,請看由「一般社團法人耶和華見證人亞太協會」(Asia-Pacific Association of Jehovah’s Witnesses)提供的《特别報告:韓國的替代役》。